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过民主推荐,院党组研究决定,拟推荐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,现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4日。
公示期间,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021年8月14日之前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站前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(0417-2991087)。
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
2021年8月10日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过民主推荐,院党组研究决定,拟推荐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立案庭(诉讼服务中心)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,现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4日。
公示期间,对公示的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,请于2021年8月14日之前,以电话、信函、来访等方式向站前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(0417-2991087)。
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
2021年8月10日